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市教育局“多轮同转”做实做好文明创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刘清春通讯员王星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滨州市教育局针对“点多、面广、任务重”的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现场督导,开展志愿服务,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实现“多个轮子一起转”,取得积极成效。
  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自2015年开始,市教育局就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了“滨州市教育局创城办”,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文明创建工作。7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基础教育科的具体指导下,该局创城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展现了滨州教育风采。
  实行“包保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自2019年开始,市教育局组建了7个“创城督导小组”,每个小组均由局班子成员或副县级干部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分别负责一个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文明创建工作。其间,各督导小组不定期到责任区域开展督导,帮助县市区或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督促他们做好整改工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组织开展培训,吃透创建标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每年都新变化,每年都有“新要求”。为此,市教育局创城办在积极参加省市文明办组织的培训基础上,认真解读创建标准和市创城办下发的《任务分解表》,形成更加详细的《任务分解表》,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指导其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同时,市教育局创城办和县市区教育局每年都组织培训,邀请专家详细讲解“材料提报”和“实地查看”要求,着力提高材料质量和创建水平。
  精挑细选择优,按时提报材料。市教育局承担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90%以上的材料提报,承担了“文明城市创建”20余个项目的材料提报,种类多、要求高。该局认真梳理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提报的材料,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仔细严格的审核,精选图片、修改报告,及时通知科室、县市区、学校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规范照片命名和文章格式,在规定时间提报给市创城办,并根据他们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市教育局负责的材料提报工作得到了上级认可与好评。
  力量下沉一线,加强实地督导。市教育局创城办将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在分管副局长和基础教育科科长带领下,深入学校、生活小区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后当场指出,并下发《督办单》限期改正。其间,各小组还会同滨城区教体局、沾化区教体局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督导,帮助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每年,市教育局创城办都开展实地督导500人次以上,下发督办单300余个。
  倡导全员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间,市教育局机关、各市直学校以及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和学校的志愿者们,都会穿上马甲,拿好旗子,到指定路口执勤,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每周六上午,他们会到责任区域清扫垃圾、捡拾烟蒂、清理小广告、摆放共享单车,为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开设专题专栏,营造浓厚氛围。市、区教育局机关和学校重视舆论创城宣传工作,在按照要求设置展板、电子屏、标语的同时,又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发布上级文件、公益广告和本单位文明创建进展情况、先进事迹等,让“文明城市创建”在师生头脑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同时,市教育局积极培育“文明校园”。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同时,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各学校按标准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各项工作,激励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文明创建。7年来,全市先后有博兴县第一小学、滨州实验学校、滨城区清怡小学等3所学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北镇中学等20所学校成功创建“山东省文明校园”;70所学校成功创建“滨州市文明校园”。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