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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丈夫”诈骗70余万元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一起重婚诈骗案
  滨州日报/滨州网开发区讯(通讯员杨莉宫惠杰报道)近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重婚诈骗刑事案件。该案一女子小美(化名)被已有配偶的张某骗取信任,恋爱一年后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并被张某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钱款,共涉及70余万元。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判决。
  张某谎称自己离异单身与小美确定了恋爱关系,婚后共同生活的四年间,张某向小美编造“父母生病去世”、“老家房子拆迁协调关系”等理由,博得小美同情并骗取钱款,张某还注册了多个微信号假冒他人添加小美为微信好友,编造投资理财信息骗取小美钱财。此外,张某还犯有盗窃罪。
  小美在得知与其共同生活四年多的“丈夫”竟是骗子,不仅情感上受到巨大打击,被张某骗取并挥霍一空的70余万元还让她背上了巨额贷款,遂将张某告上法庭。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犯重婚罪、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在此,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犯罪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营造人设获取被害人信任,再以各种理由骗取财物。交友要谨慎,尤其是在网络生活中,更要注意核实身份,少听花言巧语,同时要提高警惕,在金钱给付方面要特别留心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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