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我市2家单位被认定为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21年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认定名单的公告(第十一批)》。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定济南国科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授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牌匾。其中,滨州市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2家单位入选。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代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实践活动的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