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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造诚信政务服务大厅 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督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崔伟报道)自博兴县召开“信用博兴”建设推进会议以来,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自身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打造诚信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诚信监督。
  推行事前“信用+容缺”“信用+告知承诺”新模式。该局严格执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要求,对采用告知承诺改革并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许可的事项,实行“容缺受理”,鼓励市场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同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信用评分高的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审批服务。
  推行事中“及时互通审管信息”新模式。该局通过公文网、文件函告等途径,及时将审批结果数据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按时参加相关业务学习、会议,及时接收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涉及市场主体日常监管、违法行为记录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实现“审”“管”信息共享,为联合奖惩提供有力依据。
  推行事后“应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新模式。现有条件下,该局充分利用“联合奖惩”小程序,千方百计增加信用核查的数据调用量,对现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调用省发改委信用数据接口,嵌入“信用核查”“联合奖惩”功能,实现对信用信息的实时核查。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重信用重履约”新观念。该局严格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引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由过去的价格指标竞争,向以“价格+诚信”等多种评价指标竞争的方向发展。坚持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抄告单”制度,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抄告,如实反映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判定和处理。
  多举措多渠道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宣传工作。该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张贴海报、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诚信建设宣传工作,依托帮办代办员将诚信宣传延伸到村(社区),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同,普及信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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