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双招双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今年以来,市民政部门深入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汇编发布省、市一系列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精准助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资金补助政策,确保养老设施运转有序,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环境,确保养老设施正常有序运转,我市对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对各县市区新增床位数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助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11000元—1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4000元一次性省级改造补助。
同时,对敬老院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或依托现有敬老院设施扩建、改造提升的,纳入省级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对各县市区每张新建、扩建床位补助10000—12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补助3000—3600元。
对运营一年以上且运营管理良好、评估达1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分别给予每年3300元、4800元的差异化补助;对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符合条件的按照1—5星级分别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20000元、30000元、40000元运营奖补,市级财政按照每处1600元的标准,根据1—5星级评定结果,给予0.8—1.2倍差异化奖补;对农村幸福院真正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展取暖、就餐、托管等具体助老项目且符合奖补条件的,省级财政按照1—3星级分别给予每年6000元、7000元、8000元运营奖补,市级财政按照1—3星级分别给予800元、900元、1000元奖补。
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培养补助,鼓励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为强化全市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供给,我市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补助。对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老年(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鼓励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3年以上的本科、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2021年以来取得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护理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且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的岗位补贴。
此外,市民政局每两年组织一次滨州敬老使者评选,获奖人员每人每月享受市级补助1000元,每两年组织一次齐鲁敬老使者推荐,获评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省级补助1000元。市级每年安排一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提升等培训。
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着力落实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重点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用地转型,引导市场存量房产和过剩房源发展养老服务业。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同时,我市着力落实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对通过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可按有关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此外,我市还对养老机构免缴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86.07万人,占总人口的21.65%,全市共有各类已运营养老服务设施862处,总床位3.6万张,其中已运营养老机构100处、床位1.8万张,创造就业岗位30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3处,农村幸福院669处,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12家,本土专业评估机构10家,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