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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好的精装房到手却是简装房,该怎么办?
  购房时,如果买的是精装房,交付的却是简装房,该怎么办?
  李小鱼新婚在即,就买了套精装修商品房,想着拎包入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为精装修,装修标准为2000元/平方米。交房前,李小鱼还担心“要不要爆改精装房”的问题。却不料,交房后,他发现房间里原本约定的木地板都没有了,改成了工装瓷砖铺地。
  经过对装修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为该房屋的装修价值为700元/平方米。
  因精装房交付标准不符引发纠纷的问题,近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约定合同内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李小鱼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2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但精装变简装,装修标准大为缩水,开发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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