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10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市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及时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报告介绍,市监委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凝聚工作合力,在扛牢职责和协同联动上聚焦聚力;突出问题导向,在全面严查与重点突破上多管齐下;拓展工作路径,在深挖彻查与创新模式上一体推进;巩固整治成果,在查处治理与健全机制上同向发力。市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410人,其中政务处分309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
报告指出,市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正风反腐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提高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体推进“三不”建设,抓实源头防范治理,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突出政治引领,提升业务素质,强化内部监督,打造过硬铁军队伍,为全面开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