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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责任该谁承担?
  李小鱼从抖音上订购了两只窑变大师级茶盏,约定快递到付,破损包赔,付款11000元。卖家通过快递公司向李小鱼邮寄了茶盏,一周后,经确认,邮件被他人冒领。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常态,除了淘宝、京东、拼多多外,现在抖音、快手直播带货也越来越普遍,网购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但快递丢失,责任该谁承担?
  在法律上,货物的所有权和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的时间,以交付时间为准。《民法典》规定,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在李小鱼没有签收货物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卖家完成了交付,因此卖家应该返还价款。
  这里既要提醒卖家注意,当买家没有实际签收快递时,一旦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卖方不能以“货物已发货”为由,主张已经完成交付;也要提醒卖家,如果快递公司按照收货人指示,将货物送到了小区物业、快递驿站、云柜等指定地点,并且有效通知了买方,可以视为签收。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12条第1款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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