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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评选“滨州市十大法治人物”
  评选对象为近两年来(2020—2021年),在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陈连恒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将举办“滨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展示法治滨州建设新成就,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培育社会法治信仰,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普法办、市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滨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对象为近两年来(2020—2021年),在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
  参评个人应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特别是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的立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司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推进“平安滨州”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事迹突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传播法治文化,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作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其他为法治滨州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人物。
  评选活动分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入围及集中宣传阶段、决选定评阶段、宣传阶段共五个阶段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具体要求及申报表格可登录“滨州司法行政网”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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