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宋琳李娜报道)8月16日,记者在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申报日期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在滨州市内注册的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可申报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在滨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申报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本次贴息项目针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同一家企业享受省级贴息的,将不再享受市级贴息。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规定,对符合省贴息条件的企业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管理细则》(滨市监知促字〔2020〕10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市贴息条件的企业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贴息支持,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已获得过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企业,3年内不再予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召开了两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推介会,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培训活动,举行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集中授信签约活动,与部分银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有效帮助我市企业解决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