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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积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归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解决职工住房有关需求。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也必须由派遣单位和人事代理单位为其缴纳公积金。没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覆盖范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的普惠政策。
  滨州公积金服务热线0543-12329,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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