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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同防筑牢养老机构疫情防护屏障
  滨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报道)近期,国内疫情多地蔓延,已经波及江苏、河南、湖南等多个省市,我省部分地市也有本土病例发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按照省、市联防联控要求,8月4日,滨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思想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全市各养老机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反弹,切实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劲心态、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部署安排,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持续完善应急响应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及时处置;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
  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出入管理
  《通知》要求,暂停全市养老机构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再转交给老年人。
  同时,加强门卫值班,全市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养老机构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有特殊原因需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来访者应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养老机构应安排专人对来访者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有关证明、询问并记录旅行史和健康状况等工作。在院老人就医走绿色通道,避免因外出就医导致交叉感染;就医返院、外地返院人员等进院,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和在院内单独区域留观。
  根据《通知》,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进入养老机构:15日内在中、高风险区域有逗留经历或接触过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头等体表温度≥37.0℃);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通知》要求,全市各养老机构要尽量减少人员外出。外出人员需做好登记备案,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域或与到过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接触,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询问接触人员等工作,并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从外地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无上述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才能返回岗位。
  《通知》强调,全市各养老机构要做好防控物资、必需生活物资等各种物资的储备工作。生活物资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做好查验和消毒,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尽可能采取日常物资定点配送、送货上门的办法进行集中保障。
  加强沟通疏导,做好人文关怀
  根据《通知》,全市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争取老年人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鼓励家属和老人多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聊天沟通,及时了解入住老人情况。此外,养老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他们因疫情导致的负面情绪。
  落实应接尽接,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文件要求,将身体健康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应接尽接”范围;做好摸排排查工作,摸清“应接尽接”底数,提升接种效率;加强与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疾控部门的协同配合,为老年人接种提供保障;加强引导宣传,增强老年人的接种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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