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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做好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专家评审工作意见
七类案件可启动专家评审程序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王忠兰报道)为切实解决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中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难题,切实为司法活动提供精准的证据支持,近日,市司法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联合各政法部门起草了《关于发挥市司法鉴定协会专家委员会作用做好全市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评审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或者案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经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多次报道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涉及巨额民事诉讼的案件;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重大案件,可直接认定为疑难复杂案件;多发性损伤,有三处以上构成等级伤残的案件;人身损害致二处以上功能性损害的案件;案件争议时间长,案发时间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案件;对两家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已经二次以上鉴定且鉴定人出庭质证后仍存有较大争议的鉴定案件,才能启动专家评审程序。对本市重大案件或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的重新鉴定,经司法机关委托或者同意,由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随机抽取全市3名以上具备相应资质范围的专家进行最终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书或咨询意见书。
  《意见》明确,委托单位认为符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协会接到通知后启动专家评查,专家的案卷评查费由市司法鉴定协会按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可通过市司法局案卷评审费、司法鉴定协会会费、社会捐赠、法律援助等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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