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进一步完善站点配套建设和服务,提高站点效能和辐射区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更多的劳动者受益,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八、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升级“青年之家”,各县市区分别建设2处“青春社区”,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积极对接高校,建立高考志愿咨询群,服务滨州学子志愿填报。深化城乡志愿服务,实现2600名“牵手关爱”志愿者与1300名6-16岁农村特殊少年儿童结对。成立以新兴领域青年为主体的社会组织6家,引导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打造滨州“青春市集”,为青年人搭建产品展示、对接交流的舞台。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九、实施体育惠民工程
事项内容:完成1000个行政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任务,确保全市5300余个行政村“体育惠民工程”第一轮提升全面完成。打造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示范点120处(镇级20处、村级100处),增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十、开展百家卫生院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省市县各级医院对口帮扶2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达到省提升标准。选派16名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业务院长”,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惠民行动,推进适合基层的创新技术开展和特色科室建设,助推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开展千家卫生室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建设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0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00个,为700个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提升行动。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电子地图,组织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上线“健康山东”服务号,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尽快全部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年度医疗和公共卫生数据、可视化健康信息。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开展“千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建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机制,医院结合自身规模、服务能力及专业特点,对口联系1-2家乡镇卫生院,选派由临床、护理和管理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通过派驻支援、开展巡诊、基层义诊等形式,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放心方便用中药”活动,全市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为门诊患者提供代煎中药并配送到家服务。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传播平台,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家庭中医药适宜技术征集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适应证以辨病为主,疗效确切、安全可靠,适合面向家庭和社会发布的家庭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向社会公布。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名、老年社工300名、养老机构消防员100名。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市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900元、12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80%-120%差异化运营补助。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五、提升银龄安康工程
事项内容:开展“银龄安康工程服务大提升”活动,提高老年人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与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合作推出银龄安康保险。坚持政府引导,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购买的原则,各级政府为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提供补贴,年底前各县市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六、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落实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在殡仪馆“一站式”结算。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1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1处,不断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减轻群众负担,确保“逝有所安”。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县市区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480批次以上,探索建立农贸(农批)市场追溯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资打假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对全市200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制假售假案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十九、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重点关注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坚战
事项内容: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推进“断卡”行动,实施“全民反诈工程”,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完成时限:2021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