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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举行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张竞超报道)6月29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贾善银,秘书长张毅等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决定(草案)》;书面印发了全市海洋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文禄向本次会议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文禄在讲话中指出,对于新通过的《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并做好宣传解读等相关工作。对各项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相关专门委员会要认真汇总整理,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及时印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对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决定(草案)》,市人大民侨外委要根据审议时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
  副市长郝吉虎、穆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等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还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0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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