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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同保护 推进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
——就《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李娜
  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
  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接续出台,党中央、国务院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所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我市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持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改革,畅通和规范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院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多元的纠纷化解途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记者:《实施意见》定出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博:目标是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系统、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处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合力。坚持依法、自愿、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知识产权非诉解纷、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协同推进,提升解决纠纷的整体效能。
  记者:我们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目标实施?
  张博:首先,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并实行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其次,设立诉调对接机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法院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并指导有知识产权审理职能的基层法院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选派熟悉知识产权调解业务的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工作。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滨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甄选法律知识丰富、责任心强、适合从事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员作为调解员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三是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适宜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法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对立案前双方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的,或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案件,均可委托至诉调对接室进行调解。
  四是积极开展在线诉调对接业务。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对接工作,加强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在线调诉对接。强化在线音视频调解,积极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开展网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逐步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在法院系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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