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唤醒“党员意识 ”践行初心使命
滨州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三级承诺”活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刘新芳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全市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近日,滨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三级承诺”活动,旨在进一步唤醒“党员意识”和“示范意识”,引导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以最坚定的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紧贴实际,科学定诺
  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承诺事项。
  机关层面,重点围绕落实市委、县(市、区)委重大部署,以及“83”工程攻坚、模范机关建设、单位中心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等方面确定承诺事项。党组织层面,重点围绕党建重点任务、标杆党支部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方面确定承诺事项。党员层面,围绕落实党组织承诺目标、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并结合实际确定承诺事项。机关党员突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突出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形成个性化的承诺。其中,至少要参加1次志愿服务,至少为身边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
  接受监督,公开亮诺
  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党组织承诺事项、党组织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后,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一是大会上作承诺。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党员在大会上宣读承诺内容,并就具体问题和细节向党员群众作出说明。二是签字承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85个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百米红卷颂党恩百年征程再启航”传递活动,以党员集体宣誓、签名的形式写下对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三是开展公示。通过单位网站、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三级承诺”事项,扩大知晓率。
  对照标准,认真践诺
  根据“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原则,全面落实承诺事项。要求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把公开承诺事项作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岗位实际,把履行承诺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不断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承诺的落地落实,实行践诺跟踪管理和督导制,通过建立践诺台账、定期调度、标旗推进、谈话提醒等方式,督查各级承诺落实情况,并及时将完成的事项进行销号,确保承诺事项逐项落实。
  等次评定,民主评诺
  年底前,各级机关、党组织结合“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围绕承诺践诺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书记点评等方式进行,评诺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将机关、党组织、党员践诺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在广大党员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通过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全市机关党员围绕群众所想所盼开展承诺、践诺,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