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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
自2021年6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到2021年8月底,全市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刚报道)6月8日,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滨州市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和“我为创城作贡献”活动。
  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滨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2021年6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到2021年8月底,全市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会议介绍,今年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的测评体系增加了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指标,并且明确要求佩戴率必须达70%以上。这是一个硬性指标,我市必须实现这一突破。
  会议强调,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社会各单位、各行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参会16部门要根据单位职能,共同发力,做好配合。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带头示范,6月20日之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整改时限,6月20日之后将开始严管严罚,对违反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行身份识别,按照《滨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处理相关单位。对一般市民,前期以宣传教育为主,6月30日后根据有关规定,对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
  会议同时对做好“我为创城作贡献”主题系列活动进行了部署。活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将分别组织开展“文明监督员”选聘活动、公益广告彩绘志愿服务活动、暑期返滨大学生和应届高考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我为创城作贡献”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摄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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