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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力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噪声问题整改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刚通讯员赵惠娟王志学高晓辉报道)滨州市各级各部门以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为重点,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群众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边整边改、立整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噪声污染容易对生产、生活环境产生影响,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之一。有市民反映:“滨城区黄河十二路至黄河十五路、渤海九路路边每日早4时左右开始有人员于该处抽钢鞭,噪声过大,影响居民生活;滨城区黄河八路、渤海十路向南300米路东每日7时左右有人员于该处抽钢鞭,噪声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经核查,市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涉及责任人分别为市东街道一居民和彭李街道松鹤湖小区沿街一维修骑行电动车店主。针对反映的问题,市东街道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甩鞭场所竖立警示牌,要求停止在此处甩鞭,避免噪声扰民。彭李街道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5月22日上午11时20分找到刘某,对其进行劝诫教育。刘某诚恳认错,对因锻炼造成扰民后果深表歉意,并承诺此后改用其他锻炼方式,不再扰民。
  针对噪声污染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尤其是休息问题,结合今年中高考即将到来的实际,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及时启动开展“启动静音模式助力考生应考”活动。活动自2021年5月25日至6月14日,重点控制时段为20点至次日6点,在此期间,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夜间环境噪声标准,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同时还明确重点监控区域,昼间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夜间以居民住宅、考生住宿宾馆为重点监控区域,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排放要求。明确各职责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对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从严审批和管理,加强中高考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为遏制噪声污染问题,有效改善滨州声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滨州认真贯彻执行去年制订的《滨州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按照方案,我市将城区划分为四类功能区,共197个区域,覆盖面积282.6平方公里。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16个,覆盖面积60.9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23个,覆盖面积94.9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覆盖面积99.9平方公里;4类区146个,包含140条交通主干线和6条铁路,覆盖面积26.9平方公里。
  《滨州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对每类功能区噪声排放规定了不同的标准: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及特定路段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特定路段、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城际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为4a类,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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