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审计局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聚焦权力运行,完成24个部门单位、8个乡镇(街道)、5个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共3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超额完成2名领导干部审计任务,重点关注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加强业务及财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章立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报了审计结果报告,为领导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首次完成9名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这是我们今年的创新性工作,促进了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了国有资本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确保了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政府投资审计。一是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省重点项目、市潮河治理工程、市妇幼保健院等8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揭示出了现场管理不到位、天然气“转供”改“直供”等政策未落实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市大数据应用中心与京东集团合作服务费支出及黄河三角洲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审计,市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审计项目,及时查出了服务价值高出同类服务报价3000余万元、平台建设高出评估值400余万元、未经批准程序,利用棚改项目部分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等问题,对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得到领导高度重视,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持。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我们对1名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1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了违法用地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并依法做出了处理,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审计服务更加有效:
联合出台了《关于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配合的办法》。加强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建立了巡察和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了巡察、审计成果运用联动,做到成果共享,放大标本兼治效应。
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与巡察、审计机构沟通和结果运用的暂行办法》。加强了与纪检、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审计结果利用方面的沟通,健全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建立了动态的沟通协调机制,随时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后将会同纪检、组织部等部门对典型案例及问责处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从严控制审计质量,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依法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我们向纪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分包工程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4起,充分发挥了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服务领导宏观决策。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审计工作重点,注重总结成果、形成审计要情8篇、被有关领导批示14篇次,形成审计信息21篇,在中国审计报等多家刊物刊出,组成了多个审计整改专班进行重点督促整改,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