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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出台全省首部“中介超市”信用管理规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黄媛馨报道)为促进行政审批全领域改革提升,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管理,11月27日,我市出台了《滨州“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以信用管理为抓手,致力形成违规中介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氛围,系全省首部“中介超市”信用管理规范。
  《办法》分为8章17条,遵循公正、合法、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对滨州“中介超市”平台内项目交易全过程行为产生的信用信息采取分级分类监管,并据此进行信用评价,生成信用分级结果。《办法》从服务质量、效率、态度、收费及规范5个方面对中介项目评价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为项目申请单位线上星级评价提供了科学参考。
  根据《办法》,信用评价分值(满分100分)=星级评价-行业监管部门扣分-中介超市运行管理部门扣分,扣完为止。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态度、收费等方面星级评价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评定;服务成果质量、合法经营等由审批部门负责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抄送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执行和信用情况由各级“中介超市”运行管理部门负责评定。
  《滨州“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构建起了以信用为基础的“互联网+中介信用”管理机制,实现了惩戒信息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依据《办法》,各级“中介超市”运行管理部门将对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在“中介超市”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其不诚信行为发送给各行业监管部门,作为中介机构的信用评分依据。同时,对拥有《办法》规定的良好信用信息,且无其他不良信用信息的中介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根据不同程度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一罚一奖,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让失信企业难逃失信牢笼,让守信企业享受信用红利,有利于激发中介服务市场活力,倒逼中介机构提质减时降费,形成公开公平、诚实守信、有序竞争、高效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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