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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开审第三起涉恶案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田军通讯员韩璐报道)11月21日上午9时,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李某、高某某等8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诈骗罪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发区法院审理的第三起涉恶案件。
  为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本案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开发区法院、滨州市看守所、博兴县看守所三地同步进行,公诉人、辩护人和取保候审被告人在审判庭参加庭审,其余在押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参加庭审。被告人家属、社会公众、司法部门人员共计十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本案庭审将持续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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