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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858个行政村全部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

  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通讯员王凤水报道)截至目前,邹平市民政局自4月份开始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专项治理,该县研究制定和改进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并逐步规范了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完善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邹平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在于彻底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理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查找社会救助资金监督不到位等六大问题。坚决杜绝出现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存在“宁可漏保,也不错保”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和脸难看、事难办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过此次行动,各镇街民政所要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纳入低保范围,严格执行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规范使用低保行政文书。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邹平市实现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民政干部职工遍访所有村庄、遍访所有困难群众,858个行政村全部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村级公示栏张贴民政政策明白纸;1385户非整户纳入低保全部整改完毕,1110名同时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598名低保转特困,512名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书;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批低保427户1369人,其中重残单人保103人,重病单人保73人,共注销939户1097人。
  邹平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审批权下放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10月1日起,提高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320元,城市特困人员提高到每人每年9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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