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朱树美高泽孙宝柱报道)9月27日,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明确了普查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着力探索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滨州模式”,为明年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供经验。
实施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
我市“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平台运作、队伍整合、专家支撑”的普查工作思路得到了应急部、省应急厅领导的高度认可。2020年8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滨州市为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六个试点地级市之一。我市在2020年先期开展普查各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总结工作。通过开展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行政区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我市开展试点工作覆盖全市全部区域,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这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全市7个行政县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市级层面有应急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气象、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统计、大数据20个部门直接参加,大量工作在基层。
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和“在地统计”的原则组织实施。据悉,截至6月25日,全市清查工作基本完成,是全国最早完成清查任务的地区之一。目前,我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各县市区普查领导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普查工作,各部门、各县市区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任务协同、数据信息共享、成果汇交等工作机制,按照“三专”“三化”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力推动普查工作;加强技术支撑,组建调查专家技术队伍,充分利用遥感、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效率和精度;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行普查任务的能力和水平;落实监管督导制度,进行全程监督,严格以时间节点管控工作进度;统筹普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