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程纪寒尹晓宁报道)9月28日,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即日起,滨州市中级法院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优秀法官评选活动,按照思想觉悟高、有担当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工作纪律严明等评选条件,在全市法院326名员额法官中评选出10名“四有”法官。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7139件,审执结49712件,结案率80.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908件,审执结5418件,结案率达85.11%,居全省各中级法院第4位,平均办案天数居全省中级法院第6位,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都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2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19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一人被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一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一人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六人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开展这次“四有”法官评选发布活动,是全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让全市优秀法官脱颖而出,在树立全市法院干警学习标杆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民法官的辛勤付出,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法院和法官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