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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水平
    邹平县开展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培训。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杨肖 杨旭
  近年来,邹平县编办在市编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监督检查为重点、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为特色”的工作新局面,实现了工作重心由登记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一站式服务”提效率,优化事业单位办事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方便事业单位办事,邹平县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登记管理服务。
  全面实施业务办理标准化。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标准化建设,编制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业务服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编印《事业单位监管政策法规选编》,涵盖登记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内容,为监督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处理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优化流程精减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坚持准确严谨、高效服务的原则,对受理、审查、核准环节进行适度整合。依托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网上提交资料当天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网上回复并指导修改,对非重要资料缺漏的,实行“容缺办理”,一次办结。
  优化服务强化窗口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独立设置“服务窗口”,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受理的一站式服务,健全“窗口”服务长效机制,推行承诺全程跟踪服务,实行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即时限时办结制,确保服务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合理简化办事手续,随时为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一项考核”促风气,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性水平
  建立“以考核促管理,以管理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的考核机制,突出履职效能和公众满意度,逐步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较好地发挥了绩效考核“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
  规范考核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保证共性指标统一的基础上,保持个性指标体现差异化,杜绝“一刀切”行为。考核主体力求多元化,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开展实地考核,形成了多元参与、分工协作、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强过程监管,力促考核实效。把加强过程监管作为考核的重要手段,实现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公示、监督检查相结合。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在实地考核时重点核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整改不到位减分制度,建立“年报发现问题、督查指出问题、考核督促整改”的“监管链条”,以工作“精细化”提升考核“高效化”水平。
  落实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实行与干部任用、评先树优、用编计划、财政经费拨付的“四个挂钩”制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了事业单位积极性,考核共性指标得分率由2014年的92.4%上升至目前的96.04%,个性指标得分率由90.7%上升至95.8%。
  “一张清单”厘职权,规范事业单位职责边界
  按照“梯次推开、试点先行”的原则,将教育、卫生计生等系统中服务范围广、公益性强的107家事业单位纳入试点范围,为下一步全面建立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制好“一张清单”,规范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制订《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两报两审”的工作程序,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编委编办文件等规范性文件,对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
  抓好“一张清单”,规范单位运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和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确保清单公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将其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绩效考核、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有效的使用业务范围清单,实现对事业单位清单化的监管。
  用好“一张清单”,回归公益属性。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通过清单化、公开化的信息和数据,将事业单位法人的权责界限和履职情况全部置于监管机构的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提高事业单位职责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使事业单位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体现依法依规运行。
  “随机抽查”找短板,强化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规定,2017年对全县482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事业单位事中监管。
  健全“一单两库”,规范抽查工作内容。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坚持依据明确、标准明晰、简明适用的原则,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法人履职情况等列入《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表》。并及时指导各事业单位根据清单内容开展自查,强化社会监督和主体自律,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严格检查程序,确保抽查公正有效。抽取过程由多人共同监督,严格运用随机抽查软件,保证抽取过程不受人为因素干扰。抽取过程留取影像资料,抽取结果确定后即刻通知被抽取单位及主办单位。在检查过程中,2名执法人员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执法检查人员对评价结果签字、盖章确认。
  公开发布通报,综合运用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的同时,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挂钩,使两项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异常名录库,切实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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