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2月11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焦本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滨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