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山东省慈善条例》60问(十九)
  34.个人可以进行遗产捐赠吗?
  答:可以。《慈善法》对遗产捐赠没有单独规定,随着慈善理念的广泛传播和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个人将遗产捐出,因此《条例》遵循《民法典》立法精神,第35条对遗产捐赠进行了规范。一是自然人可以将遗产捐赠给慈善组织。规定:自然人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的,可以明确捐赠清单、捐赠方式、交付时间等事项。二是明确了慈善组织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救济途径。规定:遗赠生效后,接受遗赠财产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将遗赠财产用于慈善目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取消慈善组织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