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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公安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刘云刚报道)近日,记者从邹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将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攻坚”任务,奋战100天,攻坚短板弱项,努力实现执法质量考评走在前列的目标。
  充分组织好“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执法管理委员会发挥好组织领导、规划部署、协调推动、监督指导的作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研判执法工作质态,组织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开展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明晰大队长、所长、民警三个执法主体的责任,厘清工作边界。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会议”,组织民警到高校进行专业化培训,定期组织民警到人民法院观摩庭审活动,定期组织法制员对刑事复议复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开展讨论分析。发挥老民警和骨干民警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民警尽快掌握公安业务知识、熟悉法律法规、提升岗位业务能力。
  扎实推进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对未办结的积案分门别类、突出重点,挂图作战,逐案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快办案进度。对于案情复杂的,办案单位、主办民警全程靠上,集中优势警力资源,全力攻坚,确保按时完成清仓任务。扎实推进“十项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攻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执法顽瘴痼疾突出问题整治、执法办案效能优化、执法主体素质能力提升和执法源头规范管控。组织开展为期100天取保候审大清理活动,坚决整治违规取保候审问题。
  健全完善伤害案件黄金24小时取证机制。紧盯办理伤害案件关键环节,高效利用“黄金24小时取证期”,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因伤害案件引发信访、投诉等问题。建立执法工作问责机制,出现行政诉讼败诉、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一律由执法监督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开展责任倒查。建立执法督导联系机制,将领导干部和警种部门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既抓常、抓细、抓早,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建立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各执法办案单位坚持每日会商、每周总结、每月考核。建立所队长兼任法制员机制,在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实行“所队长兼任法制员”制度,由所队长具体承担本单位执法指导、案件办理及考核考评、执法监督管理、执法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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