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中共滨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举行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张光峰讲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听取和讨论张光峰同志代表九届市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滨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管林忠报道)中国共产党滨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2018年12月24日中国共产党滨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滨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2月23日—24日在滨州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2人,候补委员8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张光峰作了讲话。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听取和讨论了张光峰同志代表九届市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滨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全会充分肯定了市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挑战,市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六个更加注重”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更高站位上谋划推动工作,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在夯实基础中增强发展后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强化整改中破解转调难题,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在深化改革中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党建不断加强目标任务。
  全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滨州市机构改革方案》,通过机构改革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会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严格工作标准、注重统筹兼顾、把握时序进度,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推进、全方位全要素落实,确保明年3月底前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委机构改革,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市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市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着力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要统筹推进群团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其他领域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配合推进跨军地改革和公安现役部队改革。要统筹推进县(市、区)机构改革,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精神,立足县(市、区)实际和基层特点,加强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努力形成改革的总体效应。
  全会强调,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推进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坚持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突出主业主责,科学依规制定“三定”规定,为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提供基本遵循,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能。
  全会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及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抓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经费资产处置、档案交接管理等工作。机构变动和职责调整的部门单位,要服从大局,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要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强化责任担当,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时时处处讲党性、守规矩、做表率,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要冷静审视短板和弱项,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用实际行动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要正确对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到任何时候都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全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决定批准张金生、罗公利同志辞去九届市委委员职务,批准夏培剑同志辞去九届市委候补委员职务,决定递补九届市委候补委员于艳、吕明涛、刘荩一同志为九届市委委员。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而努力奋斗。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