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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李丹娜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魏哲报道)11月27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滨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丹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参加工作以来,李丹娜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历任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和公诉处处长。担任公诉处处长以来,团结带领全市公诉干警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检察院公诉处多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岗”等称号。她办理的宋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她个人先后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滨州市十佳青年卫士”等称号,连续六年获评优秀公务员,是滨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刑检业务专家,并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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