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祁少军报道)日前,我市1—10月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出炉。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6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3位,同比改善19.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6位。
数据显示,1-10月份,全市7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1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5位,同比改善34.4%,改善幅度列全省第5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5.4%,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1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0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4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13.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5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6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3位,同比改善19.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6位;优良天数为142天,较去年同期持平,优良天数列全市第17位,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1位;重污染天数为9天较去年同期16天减少了7天,重污染天气天数列全省第15位,减少幅度居全省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