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9日,《滨州日报》头版刊发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6月1日启动》的消息。 张新江的新农保漫画先后登上了《光明日报》、《人民日报》。 2008年5月9日,《滨州日报》头版刊发消息,5月8日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进行部署,要求6月1日正式启动。全市31.27万名非从业城镇居民将从中受益。
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滨州市成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试点城市,年底参保率达到70%。2009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荐滨城区为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区);当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正式批准滨城区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区)。这些事件,都发生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深化改革阶段。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滨州社会保险工作经过拨乱反正、探索改革和全面发展,一个覆盖城乡、权责共担、惠及大众、面向未来的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并正在向更高、更优、更好的方向发展。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探索起步(1978—1991年)、全面推进(1992—2000年)、深化改革(2001—2009年)、全面提高(2010—2018年)四个阶段,全市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弱有所济,为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又以养老和医疗保险改革最引人关注。
养老保险改革,滨州一直走在前列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此后,惠民地区放宽了离退休和退职条件,及时发放离退休职工物价补贴或生活补贴。从1988年开始,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的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于1991年实行全区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自1992年起,滨州地区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机制和养老保险费用省、地、县三级管理模式,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于2000年实现社会化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也自1995年起陆续开展,地直机关、事业单位自1999年10月启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
到了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荐滨城区为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立即开展60周岁以上参加新农保人员普查登记的紧急通知》,对试点区内符合参加新农保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当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准滨城区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区)。
2011年7月1日起,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实现全覆盖。这比全省提前半年,比全国提前了一年。当年7月,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动员及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时任省长姜大明表扬滨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集中财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全覆盖,为全省带了个好头。
2011年7月,阳信、无棣、沾化、博兴四县被列为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滨城区、惠民县在已批准为第一、二批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又被批准为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至此,我市申报的县区全部批准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
提起新农保,不能不提张新江。张新江是沾化区大高镇小张村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喜欢漫画,从事创作30余年,作品先后在《半月谈》《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十多家报刊上发表,获得过全国反腐倡廉漫画大赛优秀奖、全国禁毒主题公益漫画大赛优秀奖等30余个奖项。
2012年,为以更加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开展好新一轮“新农保新变化”主题宣传活动,市人社局组织编绘《“新农保新变化”农民漫画集锦》,特邀张新江作画。接到任务后,张新江通过深入走访和体验生活,画出了四章共28幅漫画,并为每幅画配上了诗文,形象生动地展示了新农保政策为农民带来的实惠和生活变化。同年2月,有18幅“新农保新变化”漫画作品代表山东省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口号、标语、年画集成》选用。4月1日,国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对我市《“新农保新变化”农民漫画集锦》作出批示:“山东滨州市农民漫画家张新江的《新农保新变化》漫画集锦,很生动,宣传政策也很准确。”
在国家人社部推介下,张新江的新农保漫画又先后登上了《光明日报》、《人民日报》。
也是在2012年,滨州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称号。
改革,我市没有就此止步。2015年,市政府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滨州又成为全省第一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市。
医疗保险改革,社保卡“就医一卡通”
同养老保险一样,医疗保险同样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00年10月,滨州地区行署印发《滨州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启动实施。
到2006年,《滨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滨州市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印发执行。同时,按照滨州市《关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扩大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
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滨州市成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试点城市,于当年6月1日正式启动,年底参保率达到70%。同时,重点开展四项工作:一是整合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资源,实行全市医疗服务管理“一卡通”;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全市统一布局、统一定点、统一联网、统一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建立年检、考核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三是完善医疗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岗医师信用档案,严肃查处、约束违规和过度医疗行为;四是积极推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从而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
2009年,全市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享受政府补贴。
2012年,全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
2014年,市政府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滨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整合,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运行,并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为方便人民群众住院就诊,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为此,我市整合各县区经办机构、各人社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合作银行等资源,建立健全了市—县—乡三级社保卡标准服务体系,建成了191家社保卡基层服务网点,实现了全市城区社保卡服务“20分钟步行圈”、乡镇(街道)社保卡服务“镇镇通”。社保卡业务经办权限全面下放,社保卡办理和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市通收通办”。
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全面形成
滨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经过40年的改革、探索和艰难曲折的历史进程,单一的单位保障体系已经被全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所取代,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险体系全面形成。经过40年的改革和发展,全市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壮大,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已经全面形成。特别是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的不断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逐步实现了城乡之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衔接。城镇居民开始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标志着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保险范围全面覆盖。逐步实现由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向保障城乡劳动者的延伸,覆盖范围由从业人员向非从业居民的扩展,保障区域由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社会保险能力全面提高。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扩大宣传、扩面征缴、查处违规、清理欠费等各项措施,全市社保基金收入稳步增长,确保了参保对象的社会化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和结算,并且逐年提高。
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多年来,全市社会保险事业走过了由封闭到开放、由弱小到强大、由单一到全面的发展历程,管理服务体系的改革也一直在探索和发展中。2015年,根据中央、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做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将社会劳动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四个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组建了滨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县区、乡镇办、村居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的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原国家统管、单位包办、封闭运行的社会保险体系转变为独立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外、劳资分责、政府监管、社会化运行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既减轻了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