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罗军 实习生 康曌 通讯员 程纪寒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市人民法院院长吴声介绍,截至目前,我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其中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13件,被诉被告人共113人。其中,博兴县法院受理涉恶案件4件,滨城区法院、惠民县法院、阳信县法院各受理涉恶案件2件,沾化区法院、无棣县法院、邹平县法院各受理涉恶案件1件。目前已经开庭审理涉恶案件8件,已经宣判3件。
吴声说,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院先后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座谈会及专题党组会,及时调度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研究部署全市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措施。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专门台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市法院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干警收听收看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和最高院法官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专题讲座,并选派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两期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
吴声说,下一步,我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
我市各级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9月12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滨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李爱民等1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罪一案。10月15日,滨城区法院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我市首个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在办案过程中,我市法院加快办案节奏,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加大办案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判决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落实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法庭调查规程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查明犯罪事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沟通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强大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案件的审理进程,努力营造社会正气,给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