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秦丽丽报道)近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滨州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据了解,今年的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智慧节能重点工程、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五大类项目。主要目的是鼓励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知》指出,今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支持项目规模、效益确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专项资金。
另外,本次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经信、财政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组织做好项目材料的报送、汇总工作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县(区)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县(区)节能工作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和资金额度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