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滨政办信函【200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滨州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滨州广播电台调频93.1兆赫同步播放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在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2分钟。
各警报信号中间停顿一分钟。四种警报信号于北京时间2018年9月18日10时0分开始,至10时15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不变,各项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316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