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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
(第三、四、五批)
  8月23日12时至24日12时,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1件,其中,滨城区1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8件、邹平县4件、博兴县10件、惠民县1件、阳信县1件、沾化区4件、无棣县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27件、水污染7件、固废污染5件、其他3件。
  8月24日12时至25日12时,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件,其中,滨城区8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4件、邹平县4件、博兴县10件、阳信县3件、沾化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26件、水污染10件、固废污染1件、垃圾污染1件、噪声污染2件、其他3件。
  8月25日12时至20时,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件,其中,滨城区3件、经济技术开发区6件、邹平县3件、博兴县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10件、水污染1件、垃圾污染3件、油污污染1件、其他1件。
  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我市期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9日)信访举报电话:0543-3160987,邮政信箱:滨州市第008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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