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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吴吉伟(男,身份证号码:372321197508252678),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单位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你与本单位的人事关系。
  惠民县淄角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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