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刘京涛 报道)近日,我市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由滨城区农业局向三河湖镇金农农资等11家门店颁发,标志着我市农药经营管理工作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须按照条例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依法凭证经营,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均属于违法经营。
我市积极开展农业经营许可工作,依法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并划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49家。截至7月20号,全市已受理200多家农药经营单位申请,定点经营农药申请5家,其中滨城区受理80多家,实地核查60多家,在全市做出了表率。
据了解,目前,全市农药经营单位3000多家,多数规模小、管理不规范,90%以上经营者为高中文化程度以下,农药、植保等农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较低。
为进一步净化农药经营市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我市要求,8月1日以前还没有申请的农药经营者必须向当地农业局提出申请,尽早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实现合法经营。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条例等法规要求,把好农药经营准入关,认真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对达不到法规要求,不具备农药经营条件的,曾经坑农害农、信誉不良的经营者,坚决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