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25日,阳信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阳信县一九九一年综合改革要点》要求:1、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和深化农村改革;2、继续完善好深化企业改革,把“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3、进一步搞活流通,努力扩大对外开放;4、继续完善和深化各项事业改革,包括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卫生体制、农林水事业等;5、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6、积极稳妥地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7、积极稳妥地进行综合改革的试点和探索,包括股份制和组建企业集团的试点、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8、加强县级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
1992年7月27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山东省视察工作,在诸城市听取了时任阳信县委书记盖国强关于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对阳信机构改革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1995年2月16日,国家体改委对山东省体改委《关于转呈诸城市、阳信县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中指出,阳信县被定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是国家体改委确定的首轮综合改革的13个试点县(市)之一,全省惟一。
当时,阳信县提出了“梨乡精神”的口号,其内涵为:阳信就是阳信,一切从阳信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依靠改革,促进发展的创新精神;经济基础落后,精神不落后的自强精神;艰苦的工作环境,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热爱阳信,建设阳信,一切为了阳信的奉献精神。
阳信县档案局于龙昌
滨州市档案局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