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工业生产历史较长。唐宋时期,境内已经有建材业和造纸业。清代,工业呈发展趋势。民国时期,翻砂、轧花、造纸、印刷、酿酒等工厂相继建成,手工作坊发展到近5000家。抗日战争时期,工业惨遭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工业获得新生。1950—1956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使私营企业走上了集体化道路,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18个。1970年后,又建成棉织厂、毛巾厂、化肥厂、化工机械厂、电池厂、机械工程材料厂、糕点厂、电器修造厂等大批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给工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1984年,随着中央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驱动,惠民县也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步伐,以促进农村经济振兴,但是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却比较缓慢。因此,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振兴,惠民县委、县政府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1-4-658),并针对乡镇企业如何发展召开了常委会议,由县委书记赵山水同志亲自主持,强调立足当地实际,大力发展种植业、家禽家畜,完善企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支持专业户,重视智力开发,广招技术人才。随后,任务分配到各乡镇,要求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作,并针对此项工作制定了《惠民县多种经营乡镇企业“七五”发展规划(草稿)》(98-1-3),对近五年和多种生产经营制定了全面的生产计划。
为了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1986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惠民县乡镇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由此,玉米淀粉厂、窑厂、制箱厂、胶合板厂、恒温库等乡镇企业陆续开办收益,乡镇企业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1986年底,乡镇企业处数发展到13884处,企业人数增加到36482人,总收入达16257.24万元,总产值11616.47万元,上缴国税金362.62万元,纯利润1737.19万元。企业处数、人数、总收入、总产值和纯利润比1985年分别提高52.3%,39.2%,62.7%,10.5%,11.3%。
1987年,为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乡镇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到各乡镇召开现场调度会议,为企业解决了资金、人才、设备等切实问题。1988年,乡镇企业发展已经看到成果,为实现新突破,以及“一年示范、二年推广、三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4-921)。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惠民经济突飞猛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惠民县档案局封秀丽滨州市档案局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