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邵一娟通讯员樊德强报道)为加快滨城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滨城区工商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全面推广告知承诺制度。
该局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全面实施“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在办理企业“先照后证”营业执照时,窗口登记人员一方面当场向企业发放告知书,明确告知企业经营项目中涉及后置审批的事项需要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同时要求企业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未取得后置审批文件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018年以来,共计新办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1888份,签订承诺书3671份。
同时,该局立足信息化建设实际,既重视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企信息的常态长效归集,又通过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将需要办理后置审批事项企业的基本信息抄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了数据集中、关联整合、归集记名和统一公示,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效率。截至目前,共计向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涉企基本信息153782条。
信息公示是企业信用监管的基础。该局主动作为,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服务举措,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效果显著。2016年度全区企业年报率为99.53%,个体年报率为92.41%,农专社年报率为84.89%。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专人录入审核,2016年至今,滨城区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10295条,行政处罚信息324条。
该局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了信用约束力度,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戒措施。截至目前,全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达11880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均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出国审批、评选劳模等方面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