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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的核心是“平等参与共享”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李伟
  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就是用现代文明社会的文明、进步、科学的观念,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从而建立起一系列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其核心内容是“平等参与共享”。
  “平等”,是指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不得因残疾等原因而受到限制或排斥。在社会生活中,残疾人的平等权利常常表现为要求机会均等。
  “参与”,这里是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发展,包括参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参与”是残疾人对环境和社会的积极意识和行为,残疾人通过积极的参与,能使自己融入社会的主流,消除边缘化状态。
  “共享”,是指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负担社会义务,共同创造财富,同时共同分享由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
  在“平等参与共享”中,“平等”是核心和基础,“参与”是手段,“共享”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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