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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国首创法治政府目标管理系统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
  全市2017年度“争一流、上水平”十佳成果、重大成果、优秀成果展示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2016年,我市出台《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规划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透明运行权力,形成具有滨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思路、新举措。
  围绕这一目标,市政府法制办按照“争一流、上水平”的工作总基调,创新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管理系统,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立柱架梁,这一做法被法制日报确定为全国首创。
  精准发力,勇于担当,紧扣法治政府目标不放松
  法治政府建设管理系统下设目标任务、宣传推介、教育培训、考核督导、报告评价5个子系统,采取“常量+变量”的运行模式,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法治意识转化为制度,以微观手段驱动宏观目标实现,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年度目标任务系统。我市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公布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制定下发《滨州市法制办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重点工作;签订2017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法治政府宣传推介系统。制订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宣传方案,每季度确定一个月为集中宣传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滨州日报》刊发题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署名文章,时任省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作了批示。召开《滨州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齐鲁晚报》、滨州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法治教育培训系统。构建法治培训大格局,实施培训全覆盖。举办周末大讲堂活动4期,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共培训领导干部1500余人次;11月,组织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知识专题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培训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
  考核督导系统。通过考核督查系统,对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行季度考核,督促各县(区)限期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短板和不足整改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系统。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初报告本级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市7个县(区)和60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报送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新亮点
  一是顶层设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制定出台《关于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为目标管理系统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精简权力清单12%,行政许可项目精简37%,全面取消无依据的各种涉企政府性税费和“红顶中介”,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市、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推进工作顺利;四是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2017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市参评5件执法案卷成绩均名列全省前列;五是着力加强制度供给。出台政府规章4部,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为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法律支持;六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2017年度,市本级收到235件,受理223件,审结187件,综合纠错率75.4%;七是行政应诉水平大幅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全年行政应诉开庭案件361起,同比增长101%,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73件,出庭率为75.6%,较去年增长23.13%。
  在2017年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三项考核指标均取得第一等次,其中两项指标取得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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