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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滨高地税公[2018]5号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王稻谷专业合作社等46户纳税人:
  因你们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缴款税款不足等事宜,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们进行相关涉税文书的公告送达,自即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高新区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纳税事宜并接受相应处理。如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请登陆市地税局官网,“办税服务”栏目,“通知公告”模块查询,网址:http://binzhou.sdds.gov.cn。高新区地税分局小营中心所地址:高新区高创中心二楼225室,联系电话:0543-3160072、3160073。办税服务厅地址:高新区高创中心一楼西侧,联系电话:0543-3160110、3160180。
  滨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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