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在审计工作现场交流分析情况。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史旭东石慧
审计举报,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受理查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事项的重要权力。2017年,市审计局审计举报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紧紧围绕全局和中心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强化查证举报事项、三大类(经济责任、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服务等职能,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为维护财经纪律、反腐倡廉、保证政策落实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举报线索转化为审计成果
该中心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制定考核目标,积极创新涉审举报查证工作思路,提升涉审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针对审计权限及举报管理规定,该中心对属于举报服务中心受理范围且能够查证的举报事项,迅速协调安排查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推动举报线索转化为审计成果。2016年,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单位“所有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均没有招投标,而是指定单位及内部某职工”等情况。该中心组成审计组在审计权限内进行了审计,经查实后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017年,该中心发现某单位原出纳涉嫌伪造资料、挪用公款的线索,依法在审计权限内进行了延伸调查,进一步发现了其挪用大量大额专项公款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检察机关,现该案已判决。
创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尽责担当
该中心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先后独立对市文广新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路局、沾化区下河乡等18个部门(包含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督促整改,推动了领导干部尽责担当,也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考核使用干部等提供参考依据。从机制体制层面提出建设性审计建议并被采纳30余条,进一步促进单位完善了自身管理。2017年,该中心针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实际情况,创新模式,探索开展了“批量式经责审计”,保证了审计任务的完成,取得了较好效果。“批量式经责审计”就是将单位业务性质单一,下属单位少,领导离任时间一致等的多个经责项目统一实施,做到审计方案、人员分工、下达通知书、召开进点会、实施时间段、征求意见、审理、定案、出具报告、送达报告等审计程序同时进行的“十统一”。该模式也有助于审计时限、质量、标准、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的“五统一”等,为“一体审计、一个报告、一起定责”的审计新模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公共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该中心针对财政收支决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关注单位预算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违反规定制定的优惠政策及“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津贴发放,严肃查处“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该中心组织实施了对口多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报告汇入全市报告,得到市领导和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该中心抽调人员配合做好了上级审计机关、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多项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一是先后多次派出多人参与(配合)审计署、省厅组织实施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邹平)、农机补贴专项审计、省管干部(潍坊市寒亭区、德州市禹城市书记、市(区)长)任期经责审计、人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淄博)试点审计等。二是组织实施了我市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简称放管服)审计。审计和延伸审计了我市7个部门单位及4个县区,为我市政府职能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多次派出人员参加市人大、市纪委对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派出多人次配合市局保障性住房、职工建购住房、医疗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等多项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