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开发区法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滨州日报/滨州网开发区讯(通讯员马文霞刘玲玲报道)为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结合本院及辖区实际,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缓解办案压力,取得初步成效。
  延伸服务——普法宣传进基层,解决群众法律疑惑
  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员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开发区法院法官深入辖区办事处,巡回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法官从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农村常见矛盾的纠纷化解等方面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以案说法,对调解的程序、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等进行了讲解及指导。通过讲解,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从而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
  同时,该院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守法观念。该院利用农村大集人流量比较大的场所,深入基层送法下乡,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义务普法宣传。积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对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方式途径进行利弊分析。经法官现场解惑答疑及指导,其中8起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愿意由人们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先行调解,法官当场就每起纠纷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打下了基础。
  敞门服务——在全市率先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并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同步开展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更好地促使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服务于法院实际工作,开发区法院制定《关于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对司法鉴定前置的工作机构、流程、原则及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司法鉴定前置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为了最大化提升诉讼效率,该院在鉴定过程中推行无争议事实固定制度。将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基本事实,以确认书的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诉前调解或进入诉讼后的定案依据。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案件进入庭审阶段的时间成本,避免工作重复进行。
  经过半年多的试点,该院这种将诉前调解贯穿于诉前鉴定的模式,取得一定成效。通过积极开展鉴前、鉴中、鉴后调解工作,能够将其中约23%的案件予以调解结案;对于调解不成的则及时立案,转业务庭审理。这样即缩短了案件审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联动服务——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为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与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016年11月,该院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签订《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并共同签发《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双方就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联络机制、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及案件信息通报交流等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双方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双方已联合化解矛盾纠纷3起。法院通过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对化解纠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信息服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
  为了方便家远、贫困的当事人就近打官司,最大化节省他们的时间、路途成本,该院在辖区办事处设立远程诉讼服务站,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辖区内矛盾纠纷联合开展诉前调解、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并与诉讼调解、司法确认相衔接。据悉,该院为远程诉讼服务站配备了好事通视频软件,该软件具备远程视频、笔录实时输入及图文显示功能,达到了远程服务与上门服务相同效果,避免了当事人为调解事宜而多次往返劳累,也节约了时间及成本。投入使用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司法确认1起,对案件分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