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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2018年全市基础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滨州实验学校老校区南校区招生范围公布
两个校区的招生服务范围以黄河四路为界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刘清春 通讯员 李兰叶 王蕾 报道)5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滨州市2018年全市基础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并答记者问。据介绍,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共计37.31万人,当年招收新生93771人;普通高中在校生6.87万人,当年招收新生22240人。
  经市政府批复,滨州实验学校老校区和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以黄河四路为界: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为滨州实验学校老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为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属于南校区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小学、初中初始年级入学条件的,全部到南校区报名入学;其他年级已在老校区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本着家长、学生自愿原则,申请到南校区就读的,可调整到南校区就读,愿继续留在原学校的,也可在原学校就读。
  发布会就2018年我市基础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招生工作坚持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对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的性质、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的确定、南校区如何实施管理和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特殊考生优惠政策等四个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将继续坚持县域内“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等六项基本原则,严格招生入学条件,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一律不得随意招收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按《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小学初始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招生当年的8月31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北镇中学可面向五县一区(沾化区)自主招收部分学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00人,每县(区)录取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招生工作须在全市学业考试结束后成绩发布之前组织完成。”“北镇中学承办的航空实验班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30名具有飞行员潜质的普通初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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