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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推进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厚养薄葬,文明祭扫”成新风尚
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王晓红 王进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水平,我市民政部门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理念,不断夯实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开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工作,“厚养薄葬,文明祭扫”已成广大群众的新风尚。
  我市建成9处县区驻地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
  日前,记者来到阳信县信城街道劳动人民纪念堂,一进大门是一片正在进行绿化的空地,四周环绕的是一排排功能用房,其中骨灰存放室30间,其他房间为办公、吊唁大厅等。纪念堂功能齐全,甚至可以承担殡仪馆的部分功能。在纪念堂的南侧,还设有专门用于祭扫的焚烧箱。
  这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3月建成投用,总投资700万元。“为了方便办事处的群众,我们为办事处所辖的37个村全部设置了骨灰存放室。其中大村专门用一间屋,小村则是几个村合在一个屋。”纪念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记者也看到,每一间骨灰存放室都标上了各村的村名。目前,办事处已经有23个村的村民将骨灰盒存放在纪念堂。
  2014年,市民政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每个县区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20%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和村居。截至目前,我市已建设完成9处县区驻地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骨灰堂)和100多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任务目标,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
  邹平县新建、改造公益性公墓44处,今年每个镇、街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
  在邹平县明集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改造工作”被列入全镇重点工作。该镇创新实施了文明家园建设“1065行动计划”——年内至少在全镇改造建设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至少实施6个村的硬化、净化、美化“三化”再提升和至少建设5个农村幸福院,从而有效提升各村参与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自2016年以来,邹平县分四次组织镇(街道)、相关村负责人外出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对碑长、碑宽、厚度、倾斜度、墓穴间距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墓所需的建设资金以镇街、村投入为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同时,县民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截至2017年12月,邹平县新建、改造公益性公墓44处,骨灰堂一处,总投资2430万元,发放奖补资金200余万元。进一步引导了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祭扫新风的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编制《邹平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有序地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对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布局。”邹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标到2018年底前,邹平县每个镇、街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村居,让城乡居民的骨灰安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我市将通过编制规划、制定奖补办法等措施,推进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
  目前,全市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存在资金投入不足、规划编制滞后、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同时,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农村人员去世后,大部分选择在自家土地上深埋,存在处处见坟,公墓与耕地、村居混杂的现象,造成大量土地浪费。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市民政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我市殡葬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将综合考虑人口、地理、交通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解决殡葬公共服务滞后的矛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我市将协调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奖补办法,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及资金保障制度,积极争取调整福彩公益金支出结构,对2018年按照规划规范建设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进行奖补,全面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并鼓励县区探索壁葬、草坪葬、花坛葬及骨灰撒散等生态安葬方式,实现我市生态殡葬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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