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崔松 报道)为加强大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3月7日,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所有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统一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260余人与食药监管人员一起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为重点区域,以食堂许可持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食品安全培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原料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为重点环节,以米、面、肉、油、蛋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督促落实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量化分级评定。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邹平县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为政府研究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学生就餐解决办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开展学生小饭桌登记公示工作。对学生小饭桌开展摸底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开学前,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以及门户网站将登记学生小饭桌名单和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开展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一是严把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二是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其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操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事项要查严、查实、查细。三是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